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周仕敏 通讯员 覃静)记者近日获悉,广西教育厅等八部门日前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明确了区内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4个步骤、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11个步骤、不得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5种情形。
《办法》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切实加强了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确保分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同时将分类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各民办学校年检范围。 ???????????
《办法》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民办学校法人属性、产权归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分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办法》的出台为民办教育拓宽了发展空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获得政府更多扶持,提高办学质量;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利用市场机制,创新教育产品,增加教育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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